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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7亿资产被查封冻结 董事长总裁竟要求董秘不披露 处罚来了

2022-12-01| 发布者: 辉南生活网| 查看: 135| 评论: 1|文章来源: 互联网

摘要: 深市“老五股”之一的ST星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2年6月30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时隔不到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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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市“老五股”之一的ST星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2年6月30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时隔不到五个月,调查结果迅速出炉。

  11月20日午后ST星源公告,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及丁芃、郑列列、赵剑、罗晓春、丹尼尔·保泽方、王行利、王群、雍正峰8名董监高被处以警告,及3万元到100万元不等的罚款。

  告知书披露的信息显示,此次处罚主要基于两大违法违规事项,一是重大仲裁及高达7.43亿资产被查封冻结未依法披露,而且是董事局主席丁芃、总裁郑列列在知悉上述重大事件发生后,要求董事局秘书罗晓春暂不披露。二是未依法披露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超7亿资产查封被冻不披露

  根据深圳证监局查实,2016年12月,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前海东方”)委托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向深圳市创意星源能源基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创意星源”)发放3.5亿元委托贷款,世纪星源作为保证人,为创意星源该笔贷款提供了连带保证担保。

  由于创意星源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2019年9月8日,前海东方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创意星源偿还贷款本金及应付利息等合计3.87亿元,并请求保证人世纪星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年10月25日,世纪星源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仲裁通知》及《仲裁申请书》。该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4.49%。

  2019年11月7日,世纪星源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粤03财保134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冻结通知书》,应前海东方财产保全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及冻结公司账面价值合计7.43亿元资产。公司被查封、冻结资产账面价值占世纪星源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7.05%。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对上述重大仲裁及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事项,公司应当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但世纪星源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世纪星源时任董事局主席丁芃、总裁郑列列在知悉上述重大事件发生后,要求董事局秘书罗晓春暂不披露。对该重大事件披露不及时事项,丁芃、郑列列、罗晓春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关联担保连续三年不披露

  除了重大仲裁和资产冻结查封不披露之外,公司还存在大量关联担保未披露,且持续三个会计年度。

  2017年度世纪星源为实际控制人丁芃提供1笔担保,担保金额3000万元;关联担保期末余额3000万元,占当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14%。

  2018年度为丁芃提供5笔担保,担保金额合计1.27亿元;关联担保期末余额8000万元,占当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07%。

  2019年度为关联方春华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及丁芃提供5笔担保,担保金额合计8500万元;关联担保期末余额1.55亿元,占当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8.9%。经查,上述由世纪星源提供担保借取的资金大部分供公司使用或者用于归还公司欠款。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担保事项,同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对外担保情况。但世纪星源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世纪星源时任董事局主席丁芃是相关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策划、主导了公司上述关联担保事项;世纪星源时任董事、总裁郑列列,作为共同担保人在担保合同上签字,参与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世纪星源时任董事赵剑,作为共同担保人在7份担保合同上签字,具体经办相关关联担保事项。

  丁芃、郑列列、赵剑知悉公司相关对外担保但未要求公司及时披露,签字保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世纪星源时任董事局秘书罗晓春,知悉公司因相关对外担保引发诉讼后未及时组织核实和信息披露,签字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能勤勉尽责,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世纪星源时任董事丹尼尔·保泽方、王行利、王群、雍正峰在2019年3月5日的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同意公司为丁芃借款提供担保,而未要求公司及时披露;还签字表决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四人未能勤勉尽责,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公司及8名董监高被警告及罚款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以及《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

  对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对丁芃、郑列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对赵剑、罗晓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对丹尼尔·保泽方、王行利、王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对雍正峰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作为深交所最早上市的一批股票,ST星源前身是1990年12月10日挂牌的深原野A,目前已经上市33个年头,几经更迭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环保业务和不动产项目(酒店等)投资组合管理两方面。

  2020年和2021年公司营收轻微下滑,均不足4亿元,而净利润大幅亏损,其中2020年扣非净利亏4.5亿元,2021年扣非净利亏2784万元。最新的2022年三季报,公司营收则为1.74亿元,扣非净利润754万元。

  更主要的是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被会计师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原因是:有条件借款的可回收性和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无法判断;世纪星源对长期应收款—肇庆项目全额计提减值41112.39万元,无法判断计提适当性。审计机构还提示,ST星源存在重大担保及诉讼事宜。

  另外,年审会计师已连续两年对其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ST星源最新股价仅1.78元,比高峰时的17.06元(前复权)跌去近90%,最新市值18.84亿元。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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