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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刚刚 四部门联合发文

2022-05-24| 发布者: 辉南生活网| 查看: 135| 评论: 1|文章来源: 互联网

摘要: 5月7日,国家广电总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图......

  5月7日,国家广电总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图片来源:国家广电总局官网

  《意见》提出了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等7条工作举措,相关内容如下:

  1. 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网站平台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网站平台不得研发上线吸引未成年人打赏的功能应用,不得开发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的各类“礼物”。发现网站平台违反上述要求,从严从重采取暂停打赏功能、关停直播业务等措施。

  2. 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网站平台应加强主播账号注册审核管理,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为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对利用所谓“网红儿童”直播谋利的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规账号从严采取处置措施,并追究相关网站平台责任。

  3. 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青少年模式”是经过严格内容遴选、适合未成年人观看使用的有益方式。网站平台应在现有“青少年模式”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产品模式和内容呈现方式,持续增加适合未成年人的直播内容供给。严格内容审核把关流程,配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专门审核团队,既选优选精又杜绝“三俗”,让家长放心、孩子满意、社会叫好。要优化模式功能配置,在首页显著位置呈现,便于青少年查找和家长监督,严禁提供或变相提供各类“追星”服务及充值打赏功能。

  4. 建立专门服务团队。网站平台应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优先受理、及时处置未成年人相关投诉和纠纷。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网站平台应当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及时查核,属实的须按规定办理退款。对于违规为未成年用户提供打赏服务的网站平台,以及明知用户为未成年人仍诱导打赏的经纪机构和网络主播,从严采取处置措施。

  5. 规范重点功能应用。榜单、“礼物”是吸引青少年“围观”互动的重要功能应用。网站平台应在本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禁止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禁止以打赏额度为标准对用户进行排名。加强对“礼物”名称、外观的规范设计,不得通过夸大展示、渲染特效等诱导用户。加强新技术新应用上线的安全评估,不得上线运行以打赏金额作为唯一评判标准的各类功能应用。

  6. 加强高峰时段管理。每日20时至22时是青少年上网的高峰时段,也是规范网络直播的重要时点。网站平台在每日高峰时段,单个账号直播间“连麦PK”次数不得超过2次,不得设置“PK惩罚”环节,不得为“PK惩罚”提供技术实现方式,避免诱导误导未成年人。网站平台应在每日22时后,对“青少年模式”下的各项服务强制下线,并不得提供或变相提供常规模式开启方式,保障青少年充足休息时间。

  7. 加强网络素养教育。鼓励学校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围绕网络道德意识和行为准则、网络法治观念和行为规范、网络使用能力建设、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等培育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文明素养、行为习惯和防护技能。引导未成年人监护人主动学习网络知识,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支持社会各界共同开展宣传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开阔眼界、提高素质、陶冶情操、愉悦身心。

  2021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了《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

  报告显示,未成年网民规模持续增长,触网低龄化趋势更为明显。2020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达到1.83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94.9%,比2019年提升1.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互联网普及率(70.4%)。超过三分之一的小学生在学龄前就开始使用互联网,而且呈逐年上升趋势,随着数字时代发展,孩子们首次触网的年龄越来越小。

  大部分未成年人拥有自己的上网设备,新型智能终端普及迅速。手机是未成年网民的首要上网设备,使用比例达到92.2%。未成年网民拥有属于自己上网设备的比例达到82.9%,其中,拥有手机的超过六成(65.0%),其次为平板电脑(26.0%)。约四分之一使用智能手表(含电话手表)上网。随着智能设备、可穿戴设备等相关产业日趋成熟,以及5G网络逐渐铺开,智能手表等新型智能设备在未成年人中普及迅速,拓展了未成年人的上网环境。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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